从来没有哪一次头等舱的旅程比这一次更漫长。
在北京飞广州的三个小时里,李晓枫真想把自己变成一条没有厚度没有体积的直线。她紧紧地抵住椅背,这样大胡就一定看不到她了吧。
这样僵缩了一个多小时,李晓枫突然想到一点:大胡不可能认出她来啊。
为什么呢?
第一是她换了睡衣,戴了眼罩,剪了头发;第二因为跟了一个特别牛的健身教练,比起前些年,李晓枫差不多瘦了三十斤;第三是在好友美容医生雷德蒙同学的建议下,隆了一个小小的鼻。这让李晓枫的长相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以至于出国时经常被海关拦住盘查。到底照片上的人是不是你?害得李晓枫只好当众说出隐私:“哎,不好意思,隆了个鼻。”
最重要的是,李晓枫和大胡其实也快五年没见过了。
为什么五年没见?
还不是因为周蜜。
按理说她们班,只有李晓枫和周蜜两个女生一直在广州,又没什么过节,不可能五年不见,但是李晓枫后来就是不想再见到她了。
有人传过这么一耳朵给李晓枫,说周蜜跟同学发牢骚说她特别势利。当年周蜜在公关公司的时候,有业务给她,于是她每周都要到周蜜家报到一次。后来周蜜辞职了,对她没有用了,当家庭主妇了,李晓枫又升官又出名了,所以两个人就不来往了。
李晓枫一听这话就笑了,这确实是周蜜才说得出的话。甚至不用闭眼都可以想象得出周蜜在说这番话时,大奔儿头亮亮的,双层丹凤眼眯起来,嘴角似笑非笑的样子。美人薄嗔也是美人,就算是在骂你,样子也是好看的。
李晓枫和周蜜关系的冷淡,从时间表上来看跟周蜜说的没错,事情是这么一个事情,但逻辑却不是这样一个逻辑。
之前两个人常见面,一方面是大家都刚来广州,举目无亲,抱团取暖;一方面还因为工作关系。周蜜在毕业后分配的那个外贸公司只待了一年,她还没有李晓枫挣得多,转身就进了广州最大的一家4A广告公司,正好又管公关这条线,和李晓枫的时尚版多有来往。如果真的说有谁求谁的话,周蜜求李晓枫的时候好像倒多一点,因为那时候的公关公司真是求着报社发稿的。
时尚业刚刚进入中国,媒体总共也没几个。李晓枫进的确实是个十三不靠的报社,但架不住这家十三不靠的报社正蒸蒸日上。又正因为报社刚刚起步,管得也松,有时周蜜在电话里嗲两句,别人发巴掌大的内容李晓枫能帮她发半个版,弄得周蜜在她的香港老板面前倍儿有面子。当然,周蜜手面也特别阔绰,每个周末都在她的豪宅里开派对搞饭局。
于公于私李晓枫都要去。于公是业务交流会,因为很多同行在,很多信息可以交流;于私,说到底是一个寝室混了四年的同学,沟通起来,到底省些力气。
讲真,李晓枫对于周蜜的欣赏有大半来自她的才干。周蜜有无比坚决的行动力,对于装修和收拾家有一种狂热的热情。李晓枫看电影记住的是里面的爱情故事和动人台词,而周蜜记住的全是女主角衣服的细节和房子如何布置。
“要过上电影里那样的生活”,对于普通女孩来说就是一种美好的梦想,但对于周蜜来说这就是她要身体力行的现实。周蜜是李晓枫生活里第一个用布满白色百合花图案的蕾丝薄缎子做窗帘的人,也是李晓枫生活里第一个在自家的餐桌上用镀金果盘和纯银西餐碟刀叉的人。为了举办各种美好的宴会,她还专门去学过花艺,请过白天鹅的西餐师傅上门教她和她家的厨师怎么摆盘,怎么上菜。
每次派对之前,她都会郑重其事地花上半天选桌上的鲜花、选酒、选主题,然后写一张风雅的菜单,在QQ上把菜单发给与会的每一个人看:
秋日黑松露尝鲜会:
头盘法式甘蓝沙拉
红宝石华夫饼(酵母版)
黑松露浓汤
黑松露意大利面
西式烤小牛排
桂味焦糖布丁
……
谁收到这样的餐单之后不会欣然赴会呢?关键是她做这些事情一点也不嫌累,举重若轻,到场要做的就是夸她两句。一夸她,她就人来疯,折子戏也来了,播音腔也来了,钢琴也来了,每次都能把一群人哄得很开心。
大胡有时吃完应酬饭回来,看到一屋子人在闹,也待在一旁,笑嘻嘻地看着他美丽的妻子全场飞,眼里闪着爱慕的光芒。那个时候,他是多么欣赏她。那个时候,周蜜是多么光芒万丈。那个时候,他们是一对多么前程远大的夫妻——一个是房地产公司的高管,一个是著名外企的美女总监,强强联手,珠联璧合,举世无双。
但为什么李晓枫和她后来的关系转差了呢?最现实的原因就是李晓枫和周蜜的生活离得越来越远了。她辞职回家当阔太,李晓枫在报社却越来越忙,生活状态越来越远,感兴趣的话题完全不同。
马克思说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其实经济基础也决定了社交圈。在社会上混了十多年以后,李晓枫深刻地体会到了这一点。收入相差太大的人其实很难成为朋友的,就像她和周蜜。
刚进报社的时候,周蜜和李晓枫挣的差不多,那时人们普遍才三四千工资的时候,她们俩都能挣八千一万。再后来就不一样了。十年之后,李晓枫在报社苦哈哈地干一个月,也不过挣着一万出头的工资,而周蜜已然升级为城中阔太,到香港随意买一个包就是两三万。
“哎呀,这一趟去香港花了二十万,都不知道买了些什么。”周蜜倒也不是炫耀,这是她日常说话的方式,可是听在耳朵里就怎么样也不舒服。二十万啊,李晓枫那时一年还挣不到二十万啊,得努着好大的一股劲写好多稿或译一整本书才能挣到这二十万吧。人家顺便去一趟香港就花了,还不知道买了什么,用旧了香奈儿爱马仕思琳,还要硬送给你,因为知道你根本买不起新的。
不能多想,一想就会很悲怆——跟周蜜无关,只是觉得人生很悲怆。
当年从同一个学校一个寝室里出来,也不见得不努力,但人和人的境遇就是这么不一样。有时候,和她聊个天,会让李晓枫沮丧很久,好不容易从工作中建立起来的一点职业自信,一下子就被周蜜这轻飘飘的二十万打得稀碎。去你的好好工作,还不是嫁个男人就什么都搞定了?你费尽心机挣的那点钱在人家眼里就是个笑话。
还有另外一个重要的原因——李晓枫一直单身。
单身女人和已婚已育的女性之间的鸿沟,大概比马里亚纳海沟还要深吧!虽然李晓枫尽量耐着性子听周蜜讲话,后来真的是越听越听不懂。
早期李晓枫不懂孩子吸奶打嗝,中期李晓枫不懂小升初,后来李晓枫不懂青春期。总之,只要涉及孩子的问题,李晓枫都一窍不通,而周蜜又酷爱说她儿子,一餐饭倒有半餐饭在讲她儿子,类似包皮过长要不要去切?听得人毫无食欲。其实李晓枫挺喜欢周蜜儿子胡一天的,那孩子天性纯良,还叫过李晓枫几声干妈,后来有点淡淡的,不是孩子不好,是李晓枫自惭形秽,因为她觉得自己实在不配当他的干妈。
胡扒皮(这也是周蜜给自己儿子取的外号,形容在他身上花的钱之多,简直是扒了一层皮)一件T恤都上千块,一年国际学校的费用都十几万。后来,李晓枫每年最大的煎熬就是怎么面对胡一天的生日会——今年该送什么给胡扒皮小朋友呢?这成了横亘在李晓枫世界里最大的难题。
十岁生日那次李晓枫试着私下问:“天天,你现在到底最喜欢什么啊?”
胡一天给她看了电脑里的一款耐克跑鞋,李晓枫定睛一看——天!一万二,扒了她的皮她也送不起一万二的新款跑鞋给他啊。最后,生日会那天,李晓枫送了胡一天一个耐克的帆布钱夹子,是品牌送的样品,也值小一千块吧,可胡一天看了一眼,礼貌地说了声“谢谢干妈”,就丢在沙发上了。嗯,显然是不稀罕的。
那天天气真热,十几个小朋友和十几个大人都在周蜜家四层大别墅第二层,那个三百平方米的客厅里吃蛋糕、聊天。因为不大认识其他人,李晓枫就待在二楼的阳台上,看傍晚的天空和傍晚的火烧云。
再没有比这栋别墅更美的景了,视野开阔,一览全城。太阳像一只活的金蛋,突然在某一秒就直坠下去,四周暮色渐起,夏虫唧唧,这时李晓枫突然觉得整个世界无比寂寥。是啊,她出现在这个富贵人家里是多么奇怪啊,完完全全就是一个局外人。
局外人到了甚至荒凉的地步。是啊,她算什么人呢?胡一天的同学妈妈也好,邻居妈妈也好,无一不是满身名牌,她们住在最高档的小区,使唤着三四个用人,而李晓枫既送不起一万二的球鞋,又无法和天天一起玩游戏,只是胡一天妈妈一个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大学同学,这算怎么回事呢!
在阳台上被热空气蒸了半天,全身都被汗浸得透透的,脸上的妆全花了,镜子里照出一张五彩而狰狞的脸,把她吓了一大跳。于是她赶紧进屋,但一进屋又觉得冷,因为空调开得太低,像热包子放进了冷冻室,衣服上结了一层薄薄的壳,真是难受啊!李晓枫说报社有事,提早告辞,周蜜正忙得不可开交,叫了一声“那你好走哇”就上楼拿水果去了。
周蜜的别墅是在白云山的一个山窝窝里,来去都得坐电瓶车。但那天不知为何,小区路上车影都不见一个,而李晓枫居然好死不死穿了一双新高跟鞋,打脚打到飞起,二十分钟的路程她足足走了四十分钟才走到山脚,上的士一看,两只脚跟鲜血淋漓,惨不忍睹。
可能被山上的夜风吹到,一回家又发起了高烧。
高烧的时候李晓枫想张爱玲说的那句话真对,跟有钱人做朋友简直像下雨天去蹭别人的伞,没享受到一点福利,反而淋得一身透湿。真的是太傻了,太蠢了,为什么要维持这段友谊呢?况且,这算得上友谊吗?多多少少还是自己趋炎附势吧?真是痴愚啊,不平等的关系是不可能长久维持的。你累,人家也累,为什么不识相一点,自己退出呢?
这场病倒让李晓枫下了一个决心:对,退出,坚决退出,以后决不去这样的聚会,犯不着嘛。
后来周蜜打电话再来邀李晓枫吃饭,李晓枫就会找各种理由推托,要做版啊要出差啊要开会啊,一大半是真的,一小半是真心不愿意去。
人和人之间的交往就是这样,如果有一方老是拒绝,另一方吃过五六次瘪也就没有兴致邀约了,于是两人的关系顺理成章也就淡了。
最后一根压垮她们关系的稻草则来自大胡公司的上市。
大胡在房地产界纵横了十来年之后,终于自己做起了公司,搞旧楼改装商铺,拼命做了三年终于上市了,这意味着他从地产高管变成了地产老板,身家不是以千万计了,而是以亿计了。
这天大的喜事怎么能不热闹一下呢?
大胡和周蜜在丽思卡尔顿最大的厅张罗了一个几百人的上市大派对,当然也请了在广州的这些老同学。是啊,锦衣必须不能夜行,成功必须照耀老同学。
周蜜那天当然是第一女主角。她穿了一套极性感露出大半个胸的华伦天奴的紧身褶皱短裙,桃红配白点,脚下再配一双扎到大腿根的桃红罗马鞋,完全是照着当季的时装杂志里配的。只是不巧得很,她脸上的玻尿酸没算准日子,肿一直没消下来,脸就显得有点横,再加上罗马鞋的绳子勒到了肉里,弄得好几个男同学都在窃窃私语:周蜜怎么胖成这样了……
周蜜听到这话一定会气哭,毕竟她一周要去三次gym(健身房),手臂上的线条是看得到的,但即便是这样,华伦天奴桃红白点紧身褶皱短裙配十寸黑色罗马鞋也实在显得有点用力过猛了,也不适合她上市公司老总太太的身份。可能她就是想显得喜气,也想显年轻。但是奔四的阔太太,其实最忌装嫩,因为既没有显出有钱的气势,又暴露出自己对生活的怯意,透着底子里那一种心急火燎漫山遍野的无端焦虑。只是这话,李晓枫没法跟周蜜说,也不能说,她从来不听别人的劝,尤其不听李晓枫这种人的话。你还教她穿衣?你买过一件华伦天奴吗?
那是大胡人生最高光的时刻,他意得志满,意气风发,二十九岁当地产公司副总,三十八岁成为上市公司总裁,哪一个同学有他这样辉煌的履历?席间有男同学起哄要他分享成功之道,他拿出了他数学系学霸的强大功力,拿着话筒逸兴扬飞:“亚里士多德说自然选择最短道路,你看狗叼飞盘,肯定走直线,但为什么狼捉猎物要走曲线呢?因为成功概率。要么选择最短距离,要么最大概率,这就是数学里讲的最优方式。”
“节约能量和扩大收益之间的关系是动态的,两者之间的差额就是生存优势,你看,狮子是动物之王,因为它拥有最大捕食力量,收益巨大,但要论起生存适应度它肯定不如蟑螂,因为蟑螂什么都吃,怎么都能活,勇敢和骄傲这些东西对它来说都是累赘,所以它的生存优势最高。”
在这里,他节奏性地停了一下,下面喝彩与掌声识趣地蜂拥而至,于是他接着又说道:“成功就是要最短路径,最大概率,收益要最大,支出要最小。男人呢,要随机应变,既能做狼也能做狗更能做狮子必要时也能做蟑螂……”
啊,大胡的生存哲学如此简明扼要,是动物世界里的层次分明。
如此这般之后,大胡开始挨桌敬酒。敬到李晓枫这一桌的时候,真是有点喝多了,这一桌全是男同学,只有李晓枫一个人是女的,大胡估计是想起了当年追周蜜时的辛苦——当年的外语系多牛啊,全校最出风头的专业,一个班十八个女生,六个男生,全省甚至全国几十万文科考生里才选出这二三十个人。李晓枫他们班的女生走在路上绝对是眼角都不扫别人的,脖子永远梗着,像一群骄傲的天鹅,就算是胖胖的李晓枫,在数学系男生眼中也是那群高不可攀的天鹅中的一员——哼!现在还不是巴巴地赶过来祝贺他功成名就!前情旧恨,心绪复杂,再借着酒劲,大胡就开始装痴放傻,特意和李晓枫开起了玩笑。
“哎,晓枫你现在可真是比大学的时候漂亮多了!我看你上电视了,时尚作家,厉害厉害……”然后一个踉跄奔了过来,搂着李晓枫的肩说,“你看你,你倒得太少了,至少一满杯,我小时候的偶像就是女作家……”
紧跟在大胡身后的周蜜当下就黑了脸,厉声说道:“大胡,你在胡说什么……”
李晓枫看大胡一时下不来台,说:“没事没事,大胡是太高兴了……”
一番嚣扰起哄,大胡走了,周蜜突然走近李晓枫身后,带着三分醉意阴恻恻地笑道:“晓枫,你该不是看上我家老胡了吧……”
轰隆一声,李晓枫闭上了眼,有什么东西塌了——她和周蜜那座脆弱的轻薄的从大学时光里探出来的友谊的小桥,到毕业十五年之后终于轰然倒塌了。
是单方面的,但无可挽回的。
